根据《凤岗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凤岗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办法》文件要求,经我局核实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定了全镇共有74家企业符合《办法》条件,拟以资助,现将《2022年第一批凤岗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汇总表》(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社会公众提出建议和意见的,请于2022年10月12日前向凤岗镇经济发展局提交。具体提交的途径如下:
1. 邮寄至东莞市凤岗镇政府经济发展局,电话:87758029;
2. 电子邮箱:4654060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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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凤岗镇经济发展局
2022年9月27日
附件:2022年第一批凤岗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