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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2075H/2025-01383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12-16
名称: 曾凯诉东莞市闽福精密轴承科技有限公司人事争议仲裁院大朗仲裁庭
应诉和开庭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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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凯诉东莞市闽福精密轴承科技有限公司人事争议仲裁院大朗仲裁庭
应诉和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6  浏览次数:-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大朗仲裁庭

应诉和开庭公告


劳人仲院大朗庭公字[2025]336

东莞市闽福精密轴承科技有限公司

本庭受理申请人曾凯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本庭采取公告形式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和开庭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1. 曾凯为案件的申请人,其请求事项: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320日至20251010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39448元;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6226元(6226/*1个月)。以上总计45674元。

  2. 东莞市闽福精密轴承科技有限公司案件的被申请人。于202622日前,需就申请人的请求事项,向本庭提交《答辩书》及与本案有关的证明材料并办理相关应诉手续(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注:不按时提交或办理的不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

三、现定于202622下午400分在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大朗仲裁庭(地址:东莞市大朗镇富民大道洋乌富升路8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五年十二月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