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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2075H/2025-00210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3-04
名称: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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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07  浏览次数:-

广东鸿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我局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25090213A031号)。

因你公司已没有在核准登记的住所开展经营活动,且通过登记的住所、邮寄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公司送达上述执法文书,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述执法文书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7日      



附件:

1.《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25]090213A03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