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2075H/2024-01144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9-05
名称: 贺伦学诉东莞市大朗起点训练营餐饮店(个体工商户)应诉和开庭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09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贺伦学诉东莞市大朗起点训练营餐饮店(个体工商户)应诉和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9  浏览次数:-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大朗仲裁庭

应诉和开庭公告

东劳人仲院大朗庭公字[2024]238

东莞市大朗起点训练营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本庭受理申请人贺伦学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本庭采取公告形式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和开庭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一、贺伦学案件的申请人,其请求事项:1.请求判决支付202451日至2024713日工资23526元。2.请求判决支付2024427日至2024713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4806元。以上合计48332元。

二、东莞市大朗起点训练营餐饮店(个体工商户)案件的被申请人。于20241021日前,需就申请人的请求事项,向本庭提交《答辩书》及与本案有关的证明材料并办理相关应诉手续(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注:不按时提交或办理的不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

三、现定于20241021下午300分在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大朗仲裁庭(地址:东莞市大朗镇富民大道洋乌富升路8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四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