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2075H/2023-01331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11-16
名称: 张金媚诉东莞市萌娃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视为撤诉通知书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16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张金媚诉东莞市萌娃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视为撤诉通知书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16  浏览次数:-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大朗仲裁庭

公 告


东劳人仲院大朗庭公字[2023]190

东莞萌娃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庭受理申请人张金媚诉你单位就工资差额的争议一案,经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以公告形式向你(单位)送达东劳人仲院大朗庭案字[2023]1403《视为撤诉通知书》通知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申请人按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三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