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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2075H/2022-01364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11-01
名称: 大朗镇正常离任村干部信息公示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1-02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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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朗镇正常离任村干部信息公示通告

发布日期:2022-11-02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开展正常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粤民发〔2019〕104号)要求,现将大朗镇正常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对象2位同志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信息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有意歪曲、包庇隐瞒。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 02日至11月08日,共7天

受理单位:大朗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地址: 东莞市大朗镇行政服务中心3楼

联系电话: 83208990

附:大朗镇正常离任村干部公示信息

大朗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2年11月02日



正常离任村干部公示信息

序号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任村(社区)“两委”干部经历

核定任职

年限

(年)

是否正常

离任

(是/否)

任职时间

(起止年月)

任职村(社区)及职务

1

叶烘开

中共党员

1945-12.

1972-05至1976-03
1976-04至1980-03
1980-04至1981-03

红星大队党支部委员
红星大队党支部委员
佛子凹大队党支部委员

9年

2

叶美兴

中共党员

1950-07

1968-04至1975-04

长塘大队党支委宣传委员

7年

注:1.公示对象应当在行政村(含相当于行政村的生产大队、管理区等)担任过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村民委员会成员,且正常离任(不包含

2019年12月31日以前已去世人员)。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非正常离任:①因任职期间违反党纪、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等受到开除党籍、撤职、罢免、免职、辞

退、劝退、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一的;②未经批准或同意擅自离职的;③机关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公职人员担任村干部离任的;④离任后进入机关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属国家公职人员的;⑤取得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之一的;⑥经县级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宜列入采集对象范围的。

3.任职年限采用累计计算方法。累计任职时间(计算到月)超过6个月(含6个月)的按一年计算,不足6个月的不予计算。村改社区

前任村“两委”干部的,其任职年限为任村“两委”干部年限与村改社区后继续选任第一届社区“两委”干部的年限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