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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 朗府办〔2018〕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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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朗镇奖学助学办法》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单位:
《大朗镇奖学助学办法》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4日
大朗镇奖学助学办法
为稳固和发展我镇教育当前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激发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的积极性,激励广大学子发奋学习,不断进步,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学办法
(一)当年参加高考的大朗籍学生, 考上博士研究生的,奖励30000元/每生;考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在职考研除外),奖励20000元/每生。考上本科,录取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奖励50000元/每生;录取到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大学的,奖励3500元/每生; 录取到重点大学(含非重点大学的重点专业)的,奖励3000元/每生;录取到一般本科大学的,奖励2000元/每生。
说明:
1. “211工程”、“985工程”大学,以教育部公布名单为准;
2. 2018年高考,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已取消重点大学最低控制分数线,故重点大学(含非重点大学的重点专业)的判断标准,以2017年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二)大朗籍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达到东莞中学正取生最低招生分数线的,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达到东莞第一中学、东莞高级中学、东莞实验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外国语学校正取生最低招生分数线的,每人一次性奖励800元。
二、助学办法
(一)资助范围
具有本镇户籍,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和大学在校学生。
(二)资助条件
1. 低保家庭的学生;
2. 低保边缘家庭的学生(即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至低保标准1.5倍区间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学生);
3. 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突发事故等原因导致家庭临时贫困的其他学生。
(三)资助标准
大学生(含大专、本科、研究生、博士生)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高中生(含职校)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初中生、小学生每人每年补助500元;幼儿园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
三、奖学助学实施
(一)建立奖学助学审验制度。每年9至10月申报审批,12月份集中办理。
(二)奖学助学的申请和认定
 奖学第一、二项人员及符合助学条件的全部对象,先由其个人或家长向社区(村)居委会提供录取通知书、成绩证明材料;申请助学补助金的,需同时提交家庭情况证明材料〔低保户提供低保证,低保边缘户提供社区(村)出具并经镇社会事务局核实的收入证明;临时贫困家庭提供社区(村)、相关部门出具的认定材料〕和在校证明(学生证等),再由社区(村)整理送镇教育局审核后,交大朗慈善会办理。
(三)对弄虚作假骗取奖金的,一经发现,除追回全部奖金外,还要追究当事人和出具虚假证明责任人的责任。
四、本办法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
五、本办法由镇教育局和大朗慈善会负责解释。
六、各社区(村)可参照本办法修订奖学助学方案,经费自行解决。
《大朗镇奖学助学办法(修订稿)》解读链接:http://www.dg.gov.cn/zwgk/zfxxgkml/dlz/zcwj/zcjd/content/post_99071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