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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东坑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1101C/2018-00019 分类:
发布机构: 东坑镇 成文日期: 2018-11-07
名称: 《东坑镇支持企业参加“加博会”“海丝博览会”专项资金申请实施细则》文件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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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坑镇支持企业参加“加博会”“海丝博览会”专项资金申请实施细则》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2018-11-07  浏览次数:-

点击查看政策文件:关于印发《东坑镇支持企业参加“加博会”“海丝博览会”专项资金申请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积极参加“加博会”、“海丝博览会”,商务局制定了规范性文件《东坑镇支持企业参加“加博会”“海丝博览会”专项资金申请实施细则》,根据有关要求,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加博会”全称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是目前我国唯一以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为主题的全国性展会。

“海丝博览会”全称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创办于2014年,旨在打造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精品工程,树立“做生意、谈合作,到广东”的国际形象。

目前,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7〕82号)及关于印发《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2017〕177号),东莞市对“加博会”、“海丝博览会”展会的资助是按展位费、特装布展费的实际发生费用50%予以支持,其中特装布展费省内最高支持600元/平方米每个参展单位每次展会最高支持额不超过10万元。我镇现由商务负责“加博会”、“海丝博览会”两个展会辖区内企业的组织与统筹工作,每届展会分别约分配10个展位任务,镇每年财政预算为9万元经费。但目前我镇只对特装企业进行资助,并且不论展位大小都给予8000元的资助,造成补助存在不合理的情况。加上近几年的展会对新申请标准展位的企业不予免展位费,新企业参展意愿低。因此,为进一步完善我镇对“加博会”“海丝博览会”专项资金合理使用,鼓励企业积极参展,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我镇对企业参加这两个展会的专项资金申请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我镇支持企业参加“加博会”“海丝博览会”专项资金申请实施细则共分五部分,依次是资助范围及条件、资助标准、申请资料、申程序及其他事项

第一部分资助范围及条件。经镇商务部门组织或认准参展“加博会”、“海丝博览会”的企业(单位),并且无违反展会规定无被列入严重失信或信用信息异常情况

第二部分资助标准按展位费、特装布展费的实际发生费资金支持其中标准展位按实际发生给予50%的支持,每个展位最高不超过1000元,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0元;特装布展按实际发生给予50%的支持按每个展位9平方米)最高给予支持3000元,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2000元。两展会的资助应适当分配,若企业申请资助金额超出预算总额,按比例资助。

第三部分申请资料规范和完善企业提交资料,要求企业提供申请表、执照复印件含展位数量与价格的展览合同或确认书、特装布展合同等相关复印件各类费用支出凭证包括发票、银行汇款凭证等复印件展位外观不同角度的两张彩色照片

第四部分程序企业参展后在当年12月31日前将申请资料提交东坑镇商务局综合办,商务局对企业提交的各类费用支出凭证进行审核,并报镇政府批准后,由镇财政分局会同商务局按预算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第五部分其他事项明确弄虚作假企业的撤销扶持资格、对已资助的进行追缴资助资金、取消其3年内申请财政资金资格、视其情节轻重进行通报等处理措施。明确细则实施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