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政策文件:道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道滘镇传统粽子小作坊集聚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已废止)
关于《道滘镇传统粽子小作坊集聚区建设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已废止)
道滘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6月16日印发《道滘镇传统粽子小作坊集聚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事宜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推进我镇传统粽子小作坊集聚区建设工作,促进我镇传统特色食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道滘镇食品饮料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道府〔2022〕16号)。
三、预期效果和影响
通过对传统粽子小作坊集聚区建设运营方和入驻集聚区的小作坊进行奖励补贴,推进传统粽子小作坊集聚区建设。同时,推动建设一个粽子文化体验馆或产品(文化)展销中心,加大对“道滘粽”的品牌建设与宣传,助推我镇粽子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分为六个部分内容,一是总则,二是管理机构与承办部门职责,三是建设要求及资助标准,四是项目申报及审批流程,五是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六是附则。
道滘镇传统粽子小作坊集聚区建设专项资金适用对象包括以下2类:一是集聚区建设运营方,要求其设置集聚区管理中心,对全镇范围内纳入集聚区的小作坊进行统一管理。管理中心内必须设立食品检验室,配备能够满足开展检验项目必需的仪器设备;建设“互联网+网络监管”系统,对小作坊生产加工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同时,配套建设一个粽子文化体验馆或产品(文化)展销中心,推动“道滘粽”品牌建设与宣传。管理中心须经镇政府审议同意后方可建设并需通过验收,能够出具有效的集聚区建设项目中标书、合同等相关文件。二是入驻集聚区的粽子小作坊,要求其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并取得《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按照集聚区统一的品牌商标和小作坊店面样式进行合理改造,并按照要求接入“互联网+网络监管”系统。
五、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2023年4月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发展局、公安分局、财政分局、卫生健康局、生态环境分局、城管分局、应急管理分局、司法分局等部门意见,均反馈无意见。
六、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2日在中国东莞道滘镇民意征集网公开征求意见,没有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综上,《道滘镇传统粽子小作坊集聚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从制定主体、程序、权限、内容的合法性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要求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