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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45503X/2021-01598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4-29
名称: 道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滘镇2021年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东道府办〔2021〕21号 发布日期: 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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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滘镇2021年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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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2021年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道2021年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27


2021年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学生溺水问题治理的工作要求,做好2021年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维护广大学生生命安全。根据2021年全市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东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东莞市2021年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任务措施分解表(修订)〉的通知》(东府办〔2019244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21年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学校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强化家长对学生校外安全监管意识,提升社会各界对维护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视程度,巩固防溺水问题治理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联动,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安全防护网络,有效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领导小组

组   长:莫汉成(镇委委员)

副 组 长:吴文静(宣教文体旅游办)

          叶少芳(教育管理中心)

成员单位: 李嘉立(公共服务办)

           李建平(综合治理办)

           叶庆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王 艳(妇联)

朱春霞(团委)

吴志权(公安分局)

黄启华(应急管理分局)

陈建朋(人社分局)

杜建康(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赖锡江(网格管理中心)

梁桂秋(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叶锦嫦(文化服务中心)

温泽斌〔规划管理所(土地整备)〕

叶卫文(体校)

各村(社区)分管教育“两委”干部

三、治理时间

20214月至11月。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

1.各校园在4月中旬及7月份放暑假前发放教育部关于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并回收全部回执。

2.各学校组织学生完成1次防溺水专题作业,要通过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实验区安全教育平台定期组织开展线上“预防溺水安全活动”,观看教育宣传片和课件,了解防溺水的安全知识,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活动”的系列学习培训。

3.各校园要在4月中旬进行一次关于“防范学生溺水”情况的问卷调查,筛选出包含可能存在私自下水游泳等缺乏监管的重点对象并进行造册,每周与每名对象约谈至少2次,家访电访或信息沟通至少1次,有关教育跟踪情况均形成台账,进行“一生一台账”管理,进一步加强跟踪,并及时告知家长加强监管;各学校要在5月份开展“防范学生溺水”现场体验活动,增强学生防范溺水教育的直观体验。

4.各校园开学期间每天课间播放由市教育局制作防溺水安全教育动漫作品。

5.各学校每天放学前对学生进行包括防范溺水在内的安全提醒教育,并强化对学生家长“预防溺水安全提醒”工作。

6.各校园每周国旗下讲话和主题班会要进行包括预防学生溺水知识等在内的安全教育。

7.各校园每周五及假期放学前、发放成绩单、考试结束日对学生进行包括预防溺水在内的专题安全教育。

8.各校园每周末向学生家长至少发送1条包括预防溺水在内的安全提示信息。

9.各校园每月组织学生签订1次预防学生溺水“六不”承诺书。

10.各校园每月至少走访1次村(居)委会,协调做好预防学生溺水等安全工作。

11.各校园每学期与学生家长签订1次包括防范学生溺水在内的安全责任书,并在4月中旬、9月初召开1次预防溺水专题的家长会议(民办学校在7月底再增加召开1次假期预防溺水专题的家长会议);及时播放学生溺水警示视频给家长观看,提醒家长做好学生的校外安全监管。

12.教育管理中心在47月份印制防溺水宣传海报、折页给各村(社区)、企业、学校张贴、分发。

13.文化服务中心在4月至11月期间,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专栏,深入开展预防学生溺水的宣传报道工作;要利用道新闻、微信公众号、街道显示屏等制作并播放防溺水宣传短片,在溺水易发时期增加宣传频次,电视上可推出以学生溺水事故为主题的“以案说法”专题报道。

14.妇联要通过妇女之家、家长学校等阵地,加强防范溺水等安全知识普及,提高家长对学生的安全监管意识。

15.村(社区)充分利用村宣传平台,如广播、宣传栏等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提醒广大家长监管好子女。

16.团委、教育、公安、人社、社会事务等部门联合于78月针对“候鸟家庭”开展防范溺水安全教育。

(二)加强水域安全巡查监管

1.镇政府统筹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村(社区),落实开展辖区内防范学生溺水综合整治工作,由镇长或教育分管领导组织召开1次年度防范学生溺水专题工作会议,部署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

2.各村及如下部门在4月中旬对辖区水域安全隐患地带做好预警标志工作,原则上视线范围内确保有1处,在警示标志上注明该水域负责人及手机号码供群众报告(曾发生事故的要对事故作简单介绍),便于群众及时劝阻学生玩水;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巡查。

公安分局:组织法制副校(园)长到校加强安全指导,按照各民警负责的辖区进行责任制管理,落实警务区民警、辅警等治安巡逻力量;将劝阻学生下水游泳、玩水等行为纳入治安巡逻范畴,将巡逻发现有下水、玩水行为的学生必须及时劝阻,并登记学生信息及时通报给相关校园和教育管理中心。

网格管理中心:镇“智网工程”调度中心根据市“智网工程”调度中心的部署,开展防范学生溺水专项工作,督促网格员加强水域日常巡查,发现学生有下水游泳、玩水等行为的,必须予以劝阻,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登记学生信息并通报给相关校园和教育部门。

水务工程运营中心:负责组织属地村、南阁公司加强对河涌、堤岸、鱼塘、沙场的巡查和管理,完善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及时劝阻学生下水游泳,并及时通报相关校园和教育部门;制作防范溺水警示标志样板,配置救生圈,并指导、督促属地村、南阁公司对靠近学校或学生容易到达的鱼塘、河涌、堤岸进行围闭,加装安全防护栏;对已发生或较易发生溺水事故的区域,增设警示牌、配置救生圈等防护设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相关单位(企业)加强对受监在建建筑工地的管理,防止建筑工地水坑造成学生溺水事故;负责加强对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筑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确实无法回填的应采取设立警示标识和围闭并落实24小时有人值班等防护设施。

团委:负责组织志愿者协助开展安全巡查行动,及时劝阻学生玩水、私自下水游泳等危险行为,及时通报给相关校园和教育管理中心。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加强对公园的内河、水()塘以及临岸绿道的管理,在公园内河、水()塘、临岸绿道显眼位置设立警示标识,配置救生圈;对道路上的坑、洼等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整治,设立警示标志。

规划管理所(土地整备):加强对镇储备土地中大面积积水、水(池)塘等管理,设立警示标识。

各村(社区)负责做好本辖区水源地(尤其河沟、鱼塘、水池等)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一隐患一方案”进行整改,河边不经常用或废弃的埠头要拆除;完善水源地防护设施,配置救生圈,要求承包鱼塘户主加强看管,把孩子容易去到的地方用安全防护网围闭;要排查并完善本辖区水源地的警示标志,注明该水域负责人姓名及手机号码供群众报告,及时劝阻学生玩水、私自下水游泳等危险行为;组织村相关人员落实水源地每周放学后不少于2次、周末等节假日及暑假期间每天不少于1次的巡查,并填写巡查表,把巡查表每月上交1次,同时形成台账存档;加强对群众的防溺水教育,特别要加强外来务工人员中学生家长的教育,督促家长担负起对子女的法定监护责任。

教育管理中心:要加强与各部门的信息互通,对有关部门通告巡查时发现下水游泳、玩水的学生,责成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诫勉工作,并在处置工作完毕后5日内将对学生教育诫勉情况反馈“智网工程”调度中心等职能部门。

各校园:每月至少1次到辖区村(居)委会走访,要协调村落实水源地的巡查每周不少于2次、周末等节假日及暑假期间每天不少于1次;各校园要安排人员对所在辖区水源地进行巡查,周末、节假日及暑假每天上(下)午至少1次。

(三)强化工作预警机制

教育管理中心:要结合学生溺水事件的时间分布形势,在节假日、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前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学校加强安全教育,督促学生家长加强学生的校外安全监管。

公安分局、网格管理中心、水务中心:结合学生溺水事件的地域分布形势,针对重点河(地)段发布预警,提醒本部门及村的巡防人员、网格员等人员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结合天气和防汛工作形势,适时发布安全预警,防止建筑工地内涝导致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各村(社区):要对辖区的水源隐患地警示牌进行巡查和网格式标准化管理,对于缺失、遗漏的警示牌和救援物资要及时补充、完善。

各校园:要利用校安管理平台等途径,按照省教育厅“十二项必须”的要求,利用微课掌上通、班级群等途径发布安全预警信息,提醒家长加强学生校外安全监管,加强家校互动,要让每一位家长(尤其是外来务工家长)知道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重要性和自身的监护责任(包括来莞探亲、走访串门孩童学生的监护责任)

(四)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公共服务办:加强对接送站的管理工作,尤其中午接送站对学生的有效管理,禁止户外放羊式,防止因监护缺位导致学生私自出外嬉水造成安全隐患;组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有针对性地开展周末、假期社区辅导服务,广泛开展青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各类活动,每2周至少举办1次与防范学生溺水相关的教育活动,减少因监护缺位导致的学生私自出外嬉水的机会。

妇联:通过妇女之家、家长学校等阵地,加强防溺水等安全知识普及,强化家长对孩子监管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兴趣班或参观体验等暑期活动,丰富青少年儿童暑期生活;依托家庭教育大讲堂、妇女之家、家长学校等平台,在暑假期间至少开展1次防范溺水专题活动。

团委:组织志愿者、社工开展安全巡查行动,及时劝阻学生玩水、私自下水游泳等危险行为;组织大学生、志愿者、社工等力量在暑假期间开展“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主题活动。通过共青团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在79月重点时间段,开展防范学生溺水系列宣教活动。

体育管理中心和体校:在暑假举办公益性游泳培训活动,免费或低收费对学生进行游泳培训,并加强对游泳场所的安全监管。

(五)强化督导督查

教育管理中心:每季度组织综治办、公共服务办、公安分局、人社分局、水务工程运营中心、妇联、团委、农业、应急、网格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至少召开1次工作协调会议,研究部署预防学生溺水等安全工作,并开展防范学生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和巡查工作;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责任督学要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对责任学校的经常性督导内容;要在4月至11月期间,将防范溺水工作纳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工作重点和议事日程,督查学校是否落实“十二项必须”工作要求。

水务工程运营中心、应急管理分局:结合汛期防汛工作,对水库、河道等完善警示标志、加强巡查等工作开展督导。

综合治理办:将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纳入镇“平安校园”建设考评项目量化中,督促指导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统筹组织和各有关部门落实学生防溺水工作措施,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督促落实工作职责,指导各单位做好学生溺水事故纠纷善后处置工作

各校园:411月期间,每周安排半天时间,开展防溺水工作督查行动,督查各班级是否落实“十二项必须”工作要求和村(居)委的巡查情况。

(六)严肃事件倒查问责

1.同起事件导致12名学生溺亡的,由镇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形成报告报市教育局及镇应急管理分局。

2.同起事件导致3名或以上学生溺亡的,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对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开展事件倒查,发现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1.各单位、村(居)委会、校园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将防范学生溺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综合力量,确保防范学生溺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推进。

2.教育管理中心要强化工作牵头协调,推动工作形成合力。各学校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预防学生溺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预防学生溺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推进、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

1.各相关部门、村(居)委会、学校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村(社区)和水管单位是辖区水域地防护责任单位,要积极履行监管职责,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安全巡查以及宣传劝阻等措施,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2.各学校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学校要对村(社区)的辖区水域地防护责任单位的职责进行监管,督促其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安全巡查以及宣传等措施,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促指导

要通过定期督查、随机抽查等形式,督促辖区教育机构、村(社区)及治安部门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要积极协调指导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


附件:《道镇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任务措施分解表》



附件

镇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任务措施分解表


序号

牵头单位

协助单位

具体工作任务

1

宣教文体旅游办(宣传)

文化服务中心、各区)

1.协调媒体开展案例式宣传。4月至11月期间,在重要版面、黄金时段开辟防溺水专栏,重点推出以学生溺水事故为主题的“以案说法”专题报道,刊播溺水事故有关视频和图片;协调镇官方微博、主要新闻网站等网络平台开辟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专栏;推动在暑假举办公益性游泳培训活动,并加强对游泳场所的安全监管。

2.协调广播电视台制作防溺水宣传短片,并提供给相关部门及各区)。

3.督促村(社做好辖区防范溺水宣传工作。

4.做好学生溺水事故的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

2

综治办

宣教文体旅游办、各村(社区

5.将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创建平安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评内容。

6.指导有关单位制定学生溺水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牵头对事故开展责任追查。


7.指导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统筹组织工作。

8.指导做好学生溺水事故纠纷善后处置工作。

3

教育管理

中心

各职能部门、各区)

9.督促学校做好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开学安全第一课以及暑假前后期间防范学生溺水宣传教育和应急避险自救教育工作;督促学校做好“周末及假期前最后一节课安全教10分钟”工作,定期利用手机短信、微课掌上通等进行信息预警;督促校园对辖区水源地隐患点进行巡查,学生上下期间每周不少于2次巡查,周末及节假日、暑假期间每天要(下)午进行至少1次巡查

10.组织学校做好家长会、家访等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指导学生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普及安全监管知识督促学校每年不少于2次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督促家长加强监管。

11.督促学校做好暑假期间防范学生溺水预警工作,每周向学生家长发送不少于2条安全预警信息。

12.督促各学校每月组织1次学生签订预防学生溺水“六不”承诺书,督促各校利用问卷调查排查缺乏监管的重点对象,对其重点约谈、家访等,并形成“一生一台账”

13.组织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探索开展游泳教育工作。

14.导成校和各类培训机构暑期开展针对学生的各类校外活动,丰富学生校外生活。

15.适时通报学生溺水事故案例和有关情况。

16.协助其他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学生溺水的相关工作。

17.开展体验式、案例式宣传教育,并在全学校开展溺水救援演练活动,通过师生广泛参与,进一步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18.制定预防学生溺水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19.每季度必须组织召开至少1次工作协调会议,研究部署预防学生溺水等安全工作。

20.每月协同有关部门每月组织开展至少1次预防学生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和工作检查。

4

公安

区)

21.按照各民警负责的辖区进行责任制管理组织落实巡警、警务区民警、辅警等力量巡逻,将巡逻发现有下水、玩水行为的学生及时劝阻,并登记学生信息及时通报给教育管理中心配合水域主管部门,加强发生过溺水事故水域的安全巡查工作,做好非游泳区域游泳人群规劝工作。

22.组织法制副校(园)长每年不少于2次到校园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23.做好学生溺水事故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24.将防范溺水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网格化管理。

5

应急管理分局

区)、各学校

结合汛期防汛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对河道、鱼塘等完善警示标志、加强巡查等工作开展督导。

做好学生溺水事故突发事件救援处置工作

6

网格管理中心

区)、各学校

27.根据市“智网工程”指挥调度中心的部署,开展防范学生溺水专项工作,督促网格员加强水域日常巡查,发现学生有下水游泳、玩水等行为的,必须予以劝阻,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登记学生信息并通报给相关校园和教育部门。

28.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重点河(地)段预警提醒信息,督促网格员加强巡查监管。

7

公共服务办

各村(社区)

29.组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室“市民学校”,在暑假期间每2周至少举办1次与防范学生溺水相关的教育活动。

30.组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暑假期间至少开展1送安全教育上门活动。

31.组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在暑假期间全程开放青少年活动室、图书阅览室、体育活动室、舞蹈室、书画室、棋艺室等功能场所。

32.组织社工、义工等开展针对学生的作业辅导、兴趣班等活动。

33.加强对接送站的管理工作,尤其中午接送站对学生的有效管理,止户外放羊式,防止因监护缺位导致学生私自出外嬉水造成安全隐患;

34.组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有针对性地开展周末、假期社区辅导服务,广泛开展青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各类活动,每2周至少举办1次与防范学生溺水相关的教育活动减少因监护缺位导致的学生私自出外嬉水的机会

8

人社

区)各企业

35.将防范学生溺水安全知识纳入日常工作宣传内容之中,强化对学生家长安全宣传;在78月针对“候鸟家庭”开展防范溺水安全教育。

36.协助做好用人单位防范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宣传。

9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

37.督促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严格按规范要求做好建筑工地防护工作,工程现场实行封闭围挡施工,工地基坑临边设置防护栏、安全警示标识。

38.督促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开设置施工现场作业区与生活区,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隔离围挡;安排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禁止小孩进入施工区域;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安全宣传工作,加强建筑工人来莞探亲子女在工地生活区内的安全监管。

10

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区)

39.督促下属水管单位建立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责任人。

40.督促下属水管单位建立制定周密的巡查计划指导属地村、南阁公司安排人员加强对管理范围内鱼塘、河道等危险水域的巡查,教育劝阻学生下水游泳。

41.督促下属水管单位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建立隐患工作台账;重新统一设计并设置符合学生、青少年年龄特征的警示标志、安全保护自救宣传资料,增强警示教育效果。

42.督促下属水管单位对已发生或较易发生溺水事故的区域,增设防护围栏、高音广播、视频监控等宣传防护设施,有条件的可对水体实施整体或部分围蔽管理。

43.督促有关单位配备橡皮艇、救生圈等救护设备。


44.组织属水管单位开展1次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回头看”活动,完善水域管理,落实主体责任。

45.负责制作防范溺水警示标志样板,供下属水管单位和各村区)参考使用。

11

宣教文体旅游办(体育)

体校、各学校

44.将学生游泳训练纳入体育发展规划之中,组织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镇游泳协会各游泳俱乐部在暑假举办公益性学生游泳培训活动,免费或低收费对学生进行游泳培训。

45.指导各学校做好游泳池建设工作。

46.协调现有游泳池管理单位,探索制定针对学生游泳需求的公益性措施,免费或减免费用为学生提供游泳场所。

12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区)、各学校

负责加强对公园的内河、水()塘以及临岸绿道的管理,在公园内河、水()塘、临岸绿道显眼位置设立警示标识

对道路上的坑、洼等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整治,设立警示标志,配置救生圈

13

规划管理所(土地整备)

区)、各学校

加强对镇储备土地中大面积积水、水塘等管理,设立警示标识

14

团委

区)、各学校

50.结合“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广泛组织大学生、志愿者、社会组织等力量,针对学生、留守儿童、“小候鸟”等群体深入村(社区)、企业、工厂,开展“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主题活动。

51.组织志愿者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巡查行动,制止学生私自游泳、玩水等行为。

52.通过共青团微博、微信群,青少年网等团属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在78月重点时间段,利用12355青少年服务台,开展防范学生溺水系列宣教活动。

15

妇联

区)、各学校

53.将防范学生溺水内容纳入每年“反对拐卖与预防安全事故宣传月”工作中,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54.推进家庭安全教育工作,依托家庭教育大讲堂、妇女之家、家长学校等平台,在暑期前后推动开展一次覆盖全体小学生家长的溺水专题活动,采用案例的方式普及安全监管知识。

55.推进家庭教育实践活动,依托全儿童友好社区、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室)、妇女维权与信息维权站等阵地,向家长和学生普及安全知识,利用暑期开展亲子阅读、儿童文体、“社会小主人”等主题实践活动,丰富学生假期生活。

16

区)

文化服务中心

56.统筹做好辖区内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市、镇的有关工作部署,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辖区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落实到位

57.加大防溺水工作整治隐患、完善设施、提升保障投入,确保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58.积极推进实行防溺水网格化管理,以村(社区)为大网格、村民小组为中网格、网格员管理区域为小网格,以网格为单元,落实对每1个网格的水域进行编号列管,将监管职责分解到每1个网格单位,将监管任务明确落实到具体个人,确保水域监管不留死角。

59.统筹落实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横幅、电子宣传栏以及上门宣传等方式,开展宣传进社区、进工厂企业、进家庭活动,确保覆盖至每个家庭。

60.统筹落实辖区隐患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整改责任制度,建立水源地档案,健全水源地治理工作台账,确保整改到位。对容易造成意外落水的区域,应增设防护栏或实行围闭管理,消除隐患。

61.统筹落实辖区水源警示(注明负责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巡查工作,改进创新警示方式方法,采用图文并茂或电子栏滚动播放案例的方式增强警示效果;统筹治安巡警、支援者、社工义工等巡查力量,科学合理安排巡查时间和区域,确保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巡查全覆盖,确保每周不少于2次,暑假期间每天不少于1次,填写巡查表,每月上交1次给教育部门。

62.统筹做好丰富学生假期活动工作,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各类健康的文娱活动,开放各类公益性设施场所,确保学生假期间有参与各类活动的机会。

63.区)对水域权属主体开展1次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回头看”活动,完善水域管理,落实主体责任。

17

各学校(包括幼儿园,下同)

各村(社区)

64.各学校必须制定预防学生溺水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65.各学校每天放学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包括预防溺水在内的安全提醒教育。

66.各学校每周国旗下讲话和主题班会必须有包括预防学生溺水知识等在内的安全教育内容。

67.各学校每周五放学前须对学生进行包括预防溺水在内的专题安全教育。

68.各学校每周末(六、日)必须向学生家长至少发送1条包括预防溺水在内的安全提示信息(暑假期间每周至少2)

69.凡是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的公办学校和所有民办学校必须迅速开展1次覆盖全体学生的家访行动,要发动全体教师,采取上门家访的形式,面对面与家长沟通交流,详细了解学生家庭情况,有针对性地摸排出溺水风险较高的重点学生

70.各学校45月要进行1次关于“防范学生溺水”情况的问卷调查,结合家访了解,筛选缺乏监管的重点对象并进行造册,每周与每名对象约谈至少2次,家访电访或信息沟通至少1次,有关教育跟踪情况均记录形成台账,进行“一生一台账”管理,对每位重点关注的学生制定专门的教育、监管工作方案,并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到每位教师;采取“人盯人”的方式,确保重点关注的学生有专人负责教育、专人负责提醒家长加强监督管理;同时,要及时向重点关注学生所在村(社区)通报情况,争取支持,共同防范学生校外期间私自结对下水玩耍行为。

71.各学校每月必须组织学生签订1次预防学生溺水“六不”承诺书。

72.各学校每月必须至少走访1次学生所在居委会,协调相关单位做好预防学生溺水等安全工作。

73.各学校每学期必须与学生家长签订1次包括预防溺水在内的安全责任书。(民办学校在暑假前再签订暑期预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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