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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滘镇2021年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道滘镇2021年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道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7日
道滘镇2021年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学生溺水问题治理的工作要求,做好2021年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维护广大学生生命安全。根据2021年全市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东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东莞市2021年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任务措施分解表(修订)〉的通知》(东府办〔2019〕244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21年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学校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强化家长对学生校外安全监管意识,提升社会各界对维护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视程度,巩固防溺水问题治理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联动,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安全防护网络,有效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领导小组
组 长:莫汉成(镇委委员)
副 组 长:吴文静(宣教文体旅游办)
叶少芳(教育管理中心)
成员单位: 李嘉立(公共服务办)
李建平(综合治理办)
叶庆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王 艳(妇联)
朱春霞(团委)
吴志权(公安分局)
黄启华(应急管理分局)
陈建朋(人社分局)
杜建康(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赖锡江(网格管理中心)
梁桂秋(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叶锦嫦(文化服务中心)
温泽斌〔规划管理所(土地整备)〕
叶卫文(体校)
各村(社区)分管教育“两委”干部
三、治理时间
2021年4月至11月。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
1.各校园在4月中旬及7月份放暑假前发放教育部关于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并回收全部回执。
2.各学校组织学生完成1次防溺水专题作业,要通过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实验区安全教育平台定期组织开展线上“预防溺水安全活动”,观看教育宣传片和课件,了解防溺水的安全知识,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活动”的系列学习培训。
3.各校园要在4月中旬进行一次关于“防范学生溺水”情况的问卷调查,筛选出包含可能存在私自下水游泳等缺乏监管的重点对象并进行造册,每周与每名对象约谈至少2次,家访电访或信息沟通至少1次,有关教育跟踪情况均形成台账,进行“一生一台账”管理,进一步加强跟踪,并及时告知家长加强监管;各学校要在5月份开展“防范学生溺水”现场体验活动,增强学生防范溺水教育的直观体验。
4.各校园开学期间每天课间播放由市教育局制作防溺水安全教育动漫作品。
5.各学校每天放学前对学生进行包括防范溺水在内的安全提醒教育,并强化对学生家长“预防溺水安全提醒”工作。
6.各校园每周国旗下讲话和主题班会要进行包括预防学生溺水知识等在内的安全教育。
7.各校园每周五及假期放学前、发放成绩单、考试结束日对学生进行包括预防溺水在内的专题安全教育。
8.各校园每周末向学生家长至少发送1条包括预防溺水在内的安全提示信息。
9.各校园每月组织学生签订1次预防学生溺水“六不”承诺书。
10.各校园每月至少走访1次村(居)委会,协调做好预防学生溺水等安全工作。
11.各校园每学期与学生家长签订1次包括防范学生溺水在内的安全责任书,并在4月中旬、9月初召开1次预防溺水专题的家长会议(民办学校在7月底再增加召开1次假期预防溺水专题的家长会议);及时播放学生溺水警示视频给家长观看,提醒家长做好学生的校外安全监管。
12.教育管理中心在4、7月份印制防溺水宣传海报、折页给各村(社区)、企业、学校张贴、分发。
13.文化服务中心在4月至11月期间,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专栏,深入开展预防学生溺水的宣传报道工作;要利用道滘新闻、微信公众号、街道显示屏等制作并播放防溺水宣传短片,在溺水易发时期增加宣传频次,电视上可推出以学生溺水事故为主题的“以案说法”专题报道。
14.妇联要通过妇女之家、家长学校等阵地,加强防范溺水等安全知识普及,提高家长对学生的安全监管意识。
15.村(社区)充分利用村宣传平台,如广播、宣传栏等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提醒广大家长监管好子女。
16.团委、教育、公安、人社、社会事务等部门联合于7、8月针对“候鸟家庭”开展防范溺水安全教育。
(二)加强水域安全巡查监管
1.镇政府统筹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村(社区),落实开展辖区内防范学生溺水综合整治工作,由镇长或教育分管领导组织召开1次年度防范学生溺水专题工作会议,部署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
2.各村及如下部门在4月中旬对辖区水域安全隐患地带做好预警标志工作,原则上视线范围内确保有1处,在警示标志上注明该水域负责人及手机号码供群众报告(曾发生事故的要对事故作简单介绍),便于群众及时劝阻学生玩水;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巡查。
公安分局:组织法制副校(园)长到校加强安全指导,按照各民警负责的辖区进行责任制管理,落实警务区民警、辅警等治安巡逻力量;将劝阻学生下水游泳、玩水等行为纳入治安巡逻范畴,将巡逻发现有下水、玩水行为的学生必须及时劝阻,并登记学生信息及时通报给相关校园和教育管理中心。
网格管理中心:镇“智网工程”调度中心根据市“智网工程”调度中心的部署,开展防范学生溺水专项工作,督促网格员加强水域日常巡查,发现学生有下水游泳、玩水等行为的,必须予以劝阻,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登记学生信息并通报给相关校园和教育部门。
水务工程运营中心:负责组织属地村、南阁公司加强对河涌、堤岸、鱼塘、沙场的巡查和管理,完善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及时劝阻学生下水游泳,并及时通报相关校园和教育部门;制作防范溺水警示标志样板,配置救生圈,并指导、督促属地村、南阁公司对靠近学校或学生容易到达的鱼塘、河涌、堤岸进行围闭,加装安全防护栏;对已发生或较易发生溺水事故的区域,增设警示牌、配置救生圈等防护设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相关单位(企业)加强对受监在建建筑工地的管理,防止建筑工地水坑造成学生溺水事故;负责加强对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筑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确实无法回填的应采取设立警示标识和围闭并落实24小时有人值班等防护设施。
团委:负责组织志愿者协助开展安全巡查行动,及时劝阻学生玩水、私自下水游泳等危险行为,及时通报给相关校园和教育管理中心。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加强对公园的内河、水(池)塘以及临岸绿道的管理,在公园内河、水(池)塘、临岸绿道显眼位置设立警示标识,配置救生圈;对道路上的坑、洼等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整治,设立警示标志。
规划管理所(土地整备):加强对镇储备土地中大面积积水、水(池)塘等管理,设立警示标识。
各村(社区):负责做好本辖区水源地(尤其河沟、鱼塘、水池等)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一隐患一方案”进行整改,河边不经常用或废弃的埠头要拆除;完善水源地防护设施,配置救生圈,要求承包鱼塘户主加强看管,把孩子容易去到的地方用安全防护网围闭;要排查并完善本辖区水源地的警示标志,注明该水域负责人姓名及手机号码供群众报告,及时劝阻学生玩水、私自下水游泳等危险行为;组织村相关人员落实水源地每周放学后不少于2次、周末等节假日及暑假期间每天不少于1次的巡查,并填写巡查表,把巡查表每月上交1次,同时形成台账存档;加强对群众的防溺水教育,特别要加强外来务工人员中学生家长的教育,督促家长担负起对子女的法定监护责任。
教育管理中心:要加强与各部门的信息互通,对有关部门通告巡查时发现下水游泳、玩水的学生,责成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诫勉工作,并在处置工作完毕后5日内将对学生教育诫勉情况反馈“智网工程”调度中心等职能部门。
各校园:每月至少1次到辖区村(居)委会走访,要协调村落实水源地的巡查每周不少于2次、周末等节假日及暑假期间每天不少于1次;各校园要安排人员对所在辖区水源地进行巡查,周末、节假日及暑假每天上(下)午至少1次。
(三)强化工作预警机制
教育管理中心:要结合学生溺水事件的时间分布形势,在节假日、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前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学校加强安全教育,督促学生家长加强学生的校外安全监管。
公安分局、网格管理中心、水务中心:结合学生溺水事件的地域分布形势,针对重点河(地)段发布预警,提醒本部门及村的巡防人员、网格员等人员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结合天气和防汛工作形势,适时发布安全预警,防止建筑工地内涝导致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各村(社区):要对辖区的水源隐患地警示牌进行巡查和网格式标准化管理,对于缺失、遗漏的警示牌和救援物资要及时补充、完善。
各校园:要利用校安管理平台等途径,按照省教育厅“十二项必须”的要求,利用微课掌上通、班级群等途径发布安全预警信息,提醒家长加强学生校外安全监管,加强家校互动,要让每一位家长(尤其是外来务工家长)知道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重要性和自身的监护责任(包括来莞探亲、走访串门孩童学生的监护责任)。
(四)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公共服务办:加强对接送站的管理工作,尤其中午接送站对学生的有效管理,禁止户外放羊式,防止因监护缺位导致学生私自出外嬉水造成安全隐患;组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有针对性地开展周末、假期社区辅导服务,广泛开展青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各类活动,每2周至少举办1次与防范学生溺水相关的教育活动,减少因监护缺位导致的学生私自出外嬉水的机会。
妇联:通过妇女之家、家长学校等阵地,加强防溺水等安全知识普及,强化家长对孩子监管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兴趣班或参观体验等暑期活动,丰富青少年儿童暑期生活;依托家庭教育大讲堂、妇女之家、家长学校等平台,在暑假期间至少开展1次防范溺水专题活动。
团委:组织志愿者、社工开展安全巡查行动,及时劝阻学生玩水、私自下水游泳等危险行为;组织大学生、志愿者、社工等力量在暑假期间开展“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主题活动。通过共青团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在7至9月重点时间段,开展防范学生溺水系列宣教活动。
体育管理中心和体校:在暑假举办公益性游泳培训活动,免费或低收费对学生进行游泳培训,并加强对游泳场所的安全监管。
(五)强化督导督查
教育管理中心:每季度组织综治办、公共服务办、公安分局、人社分局、水务工程运营中心、妇联、团委、农业、应急、网格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至少召开1次工作协调会议,研究部署预防学生溺水等安全工作,并开展防范学生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和巡查工作;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责任督学要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对责任学校的经常性督导内容;要在4月至11月期间,将防范溺水工作纳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工作重点和议事日程,督查学校是否落实“十二项必须”工作要求。
水务工程运营中心、应急管理分局:结合汛期防汛工作,对水库、河道等完善警示标志、加强巡查等工作开展督导。
综合治理办:将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纳入镇“平安校园”建设考评项目量化中,督促指导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统筹组织和各有关部门落实学生防溺水工作措施,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督促落实工作职责,指导各单位做好学生溺水事故纠纷善后处置工作。
各校园:4至11月期间,每周安排半天时间,开展防溺水工作督查行动,督查各班级是否落实“十二项必须”工作要求和村(居)委的巡查情况。
(六)严肃事件倒查问责
1.同起事件导致1至2名学生溺亡的,由镇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形成报告报市教育局及镇应急管理分局。
2.同起事件导致3名或以上学生溺亡的,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对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开展事件倒查,发现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1.各单位、村(居)委会、校园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将防范学生溺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综合力量,确保防范学生溺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推进。
2.教育管理中心要强化工作牵头协调,推动工作形成合力。各学校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预防学生溺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预防学生溺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推进、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
1.各相关部门、村(居)委会、学校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村(社区)和水管单位是辖区水域地防护责任单位,要积极履行监管职责,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安全巡查以及宣传劝阻等措施,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2.各学校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学校要对村(社区)的辖区水域地防护责任单位的职责进行监管,督促其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安全巡查以及宣传等措施,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促指导
要通过定期督查、随机抽查等形式,督促辖区教育机构、村(社区)及治安部门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要积极协调指导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
附件:《道滘镇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任务措施分解表》
附件
道滘镇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任务措施分解表
东道府办〔2021〕21号(道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滘镇2021年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