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东府〔2020〕52号)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入户资格准入实施细则》(东人社发〔2020〕51号)文件精神,现将虎门镇2025年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资格申请(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在我镇登记注册,依法经营,不存在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记录且符合镇重点发展企业(第9类),可提出资格申请。
二、申请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9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请方式
企业填写《虎门镇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资格申请表》(附件1),加盖企业公章,提交至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虎门分局。
四、审核结果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虎门分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入户资格准入实施细则》对申请自评资格的企业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五、受理地址和咨询电话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虎门分局一楼2号窗口,地址:东莞市虎门镇金龙路9号。咨询电话:82894933。
附件2:虎门镇2025年企业自评人才入户1-9类企业名单(第9类第二批).xls
附件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0〕52号).pdf
附件4: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入户资格准入实施细则》的通知(东人社发〔2020〕51号).pdf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虎门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