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住房保障申请对象公示(黄金)
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建房〔2023〕8号),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 2024年4月7日起至 2024年4月26日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东莞市虎门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地址:虎门镇威远岛南北大道城建办公区,电话:85196728),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
东莞市虎门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7日
索引号: | 11441900007331902W/2024-00197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4-07 |
名称: | 2024年住房保障申请对象公示(黄金)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4-07 | |
主题词: |
2024年住房保障申请对象公示(黄金)
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建房〔2023〕8号),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 2024年4月7日起至 2024年4月26日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东莞市虎门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地址:虎门镇威远岛南北大道城建办公区,电话:85196728),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
东莞市虎门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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