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东府〔2016〕110号)、《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府〔2019〕37号),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 2022年10月12日起至 2022年10月21日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东莞市虎门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地址:虎门镇威远岛南北大道城建办公区,电话:85196728),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
东莞市虎门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5日
索引号: | 11441900007331902W/2022-00780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10-25 |
名称: | 虎门镇2022年住房保障申请对象公示(黎爱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10-25 | |
主题词: |
根据《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东府〔2016〕110号)、《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府〔2019〕37号),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 2022年10月12日起至 2022年10月21日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东莞市虎门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地址:虎门镇威远岛南北大道城建办公区,电话:85196728),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
东莞市虎门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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