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政策原文:厚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厚街镇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背景依据
为推动我镇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我镇人力资源配置市场化水平,助力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创业和优化人才配置。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22〕46号)、《关于延长〈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推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暂行)〉和〈东莞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告》(东人社函〔2024〕179号)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目标任务
支持建设厚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业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引导资本、技术、人力资源等要素集聚,提供人力资源培育、孵化、交流等服务,积极推动建设和申报认定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三、主要内容
《厚街镇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全文分为总则、奖励办法、监督管理、附则等四章共十三条款。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明确了本细则所称厚街镇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主要用于扶持我镇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本细则提及的厚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是指在厚街镇内具有完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到一定集聚规模,对厚街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及相关产业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特定区域。
第二章 奖励办法。明确了奖励条件及申请资金,奖励资金申请、使用和支付。被认定为东莞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我镇一次性给予产业园建设单位50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申请”包含“申请与受理”、“审批”、“公示”内容。“奖励资金使用”明确奖励资金使用原则及具体使用范围。“奖励资金支付”明确资金拨付时间。
第三章 监督管理。明确产业园认定奖励的预审受理、审批、公示、支付及奖励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章 附则。明确了本细则实施主体和实施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