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华力盈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年内超限运输货运车辆超过该运输企业名下登记货运车辆总数60%以上,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根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我单位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吊销该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我单位于2024年05月10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东交罚[2024]01717号),同日直接送达当事人,并于2024年05月14日注销该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号:粤交运管许可莞字441900140129号)。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