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政策原文:厚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厚街镇“项目制”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文件出台背景
今年,我市立足“双万”新起点,瞄定“技能人才之都”建设新目标,着力推动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部署安排,全新发布的人才新政都设定了明确的目标。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持续推进“三项工程”深化“技能人才之都“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22〕25 号)、《东莞市“项目制”技能培训实施方案》(东人社发〔2022〕24 号)的文件精神,市以“项目制”形式推动“一镇一品”产业人才培训政策升级,计划到2025年底,全市完成“项目制”技能培训30万人次,镇街各年度培训任务数量由市人社局结合培训任务和上一年镇街就业登记备案人数下达,并将深化“技能人才之都”建设工作纳入市对镇街人才工作考评项目。
我分局在总结近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要求以“项目制”形式推动产业人才培训政策升级,现拟定了《厚街镇“项目制”技能培训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培训项目更贴合战略性产业集群、现代服务业和我镇发展需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措施和补贴力度更符合我镇发展实际。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厚街镇“项目制”技能培训实施方案》,逐步形成我镇特色技能培训体系,填补各类新职业、新模式技能培训空白;有效规范技能培训申报流程,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推动我镇企业、机构加快产业人才培养,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促进居民就业;营造全社会学习技能、提升技能的良好氛围,推动东莞在“双万”新起点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文件依据
1.《关于印发〈高质量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粤三项办〔2021〕15号);
2.《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东府〔2021〕71号);
3.《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莞市“项目制”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东人社发〔2022〕24 号);
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持续推进“三项工程”深化“技能人才之都“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22〕25 号)。
四、文件执行期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五、主要内容解读
《方案》共有7部分内容,包括总则、培训工种和要求、实施流程、补贴流程、组织管理、责任追究及附则。《方案》在培训资金方面,具有更大灵活性,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技能培训计划;在培训项目上提出以我镇产业发展需要为导向,高质量培训为目标。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提出实施办法文件依据,明确培训单位条件,明确培训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厚街镇常住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等财政供养人员和全日制在校生除外),包括企业职工、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
第二章为培训工种及要求。培训项目以“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为重点,开展技能素质提升和特色项目两类培训,明确各类培训项目课时,同时规定培训项目目录形成程序,培训单位开展培训备案要求、培训班人数上限及开展培训方式;明确补贴标准为30元/课时/人,每人每年补贴次数不超过2次。
第三章为实施流程。在东莞市“技能人才之都”综合管理系统进行,按照以下流程开展:1.培训单位提交备案申请;2.人社分局备案审核;3.培训单位实施培训;4.人社分局对培训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为补贴流程。1.培训结束后培训单位向人社分局申请补贴;2.人社分局审核补贴申请;3.通过审核后将补贴情况公示;4.公示通过后由人社分局、财政分局按照有关流程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将补贴款拨付至培训单位账户。
第五章为组织管理。明确“项目制”技能培训工作中人社分局、培训单位职责义务,明确补贴资金保障和发放培训补贴金额应在专项资金预算内。
第六章为责任追究。明确对培训单位骗取套取资金的责任追究和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责任追究。
第七章为附则。明确本办法负责解释单位和方案施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