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政策原文:厚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厚街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双统筹”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一、文件出台背景
2022年3月31日,我市出台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东府〔2022〕25号),制定27条措施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力度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发展。新冠肺炎疫情对我镇各行业领域的经济发展造成了不同程度冲击,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受到的影响尤为突出,为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发展,我镇结合实际情况,出台《关于加强“双统筹” 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从税费减负担、金融纾困局、工业稳增长、商贸促发展、服务提能效等5个方面制定了16项政策措施。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关于支持促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文件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进一步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促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切实推动经济稳定有序运行
三、文件依据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
四、文件执行期限
自《措施》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若干政策措施》从五个方面促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
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措施,包括落实缓税退税减税政策、缓解市场主体租金压力、降低市场主体要素成本、减轻企业防疫负担。二是金融纾困措施,包括减轻工业企业还贷压力、纾解企业资金周转难题。三是工业纾困扶持措施,包括支持企业增资扩产、打造产业数字化标杆、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深化产业发展空间拓展。四是商贸业纾困扶持措施,包括全面提振消费市场活力、加快住宿餐饮行业复苏、支持会展业加快复苏。五是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包括加强重大项目全流程服务、强化就业用工对接服务、提升防疫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