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名镇志丛书凡例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全面、客观、系统记述我国城镇化进程和改革开放成果,传承和抢救乡土历史文化,留住乡愁,为探索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发展经验、发展模式、发展道路提供历史智慧和现实借鉴。
二、记述上限追溯至事物发端,下限至启动名镇志编修年份。详今明古,着重反映时代特色和地方特点,重点体现各镇的“名”与“特”。
三、各镇志叙事区域范围为现有行政区域,以及其他历史上属于该镇的行政区域,适当增加横向对比、联系等内容。
四、采用纲目体,横排门类,纵述史实,述而不论。体裁运用适当创新,篇目设置不求面面俱到,一般意义上的乡镇级内容略去不载。
五、综合运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各种体裁,以志体为主。
六、使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记述,文字力求朴实、严谨、简洁、流畅、优美,增强可读性。
七、各项数据一般采用国家统计部门数据。数据缺乏的,采用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正式提供的数据。
八、只收录具有存史价值和名镇特色的图片,版面图文并茂。
九、民国前使用朝代年号纪年,括注公元年份,同一朝代年号在同一条目中只在首次出现括注。民国后使用公元纪年。本志“××年代”,凡未加世纪者,均指20世纪的年代。
十、记述各个历史时期的党派、机构、职务、地名等,均以当时的名称为准。对频繁使用的名称,首次用全称,其后用简称。“新中国成立前”“新中国成立后”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日1949年10月1日为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以该镇解放日为界。
十一、人物部类遵循“生不立传”原则,人物传主按生年排序,只选录对本镇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历史人物,不面面俱到。
十二、为节省篇幅,避免重复,本志采用条目互见法。参见条目的表示形式为:参见本志“××类目·××分目·××条目”。
十三、对旧志、古籍中的繁体字、冷僻字一般用简化字或通用字替换,易引起误解的则保留。
十四、数字标点遵循国家标准出版规定,GB/T 15834 —2011《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
十五、计量单位采用国务院1984年2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考虑到社会使用习惯,全书中亩不统一换算。
十六、各镇志需要独自说明的事项,均在各自编纂始末中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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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门镇位置示意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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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门炮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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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角炮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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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门鸟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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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门鸟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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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虎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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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码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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