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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1793X/2023-01049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10-18
名称: 常平镇关于举报“两非”案件奖励制度
文号: 常府〔2023〕27号 发布日期: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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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平镇关于举报“两非”案件奖励制度

发布日期:2023-10-18  浏览次数:-

政策解读:点击进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入开展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典型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两非”行为,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在全镇建立群众举报“两非”案件奖励制度。具体事项如下:

  一、举报违法案件范围

  (一)利用医疗B超仪器或其他技术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

  (二)非法为他人施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

  (三)无经营许可证销售引产药品或生产、批发企业将引产药品销售给未获得施行引产手术资格的机构和个人的。

  (四)个体医疗机构、无证个体诊所非法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上环、取环、结扎、人流、引产)的。

  (五)政策内安排生育的妊娠妇女,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

  二、奖励办法

  对举报经调查属实的案件,由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按每例不少于5000元的标准,奖励首位举报人。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取电话、来信等方式向常平镇查处“两非”联合执法队举报。要求举报内容必须真实,举报线索(姓名、地址、违法违纪行为等)具体清晰,便于查处核实与奖励。

  常平镇查处“两非”联合执法队接到举报后,应当在10日内组织调查核实,60日内作出处理;举报违法案件经查证属实的,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并依法给予保密和保护举报人,不得泄露举报人及案件相关情况。

  四、举报电话 

  常平镇查处“两非”联合执法队电话:83551101;举报信箱:常平镇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局(中元街61号);举报电子信箱:dgcpjsb@dg.gov.cn。

  五、附则

  举报人向市、镇两级同时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由作出具体行政处罚(处理)的一方进行奖励。

  本奖励制度由常平镇查处“两非”联合执法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附件:1.关于《常平镇关于举报“两非”案件奖励制度》的起草说明.doc

     2.关于《常平镇关于举报“两非”案件的奖励制度》向社会征求意见的结果公示.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