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常平教育事业发展,完善教育激励机制,调动全镇师生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营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打造“东莞东部教育中心”,我镇在2016年《常平镇奖教奖学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基础上再次对其进行了修订。
一、 《常平镇奖教奖学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常平镇委、镇政府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实施科教兴镇和人才强镇战略。我镇成为东莞市首批“广东省教育强镇”以来,教育质量和教育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公民办教育齐头并进,高考、中考成绩连年进步,备受瞩目。
为加快推进常平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营造全社会重教兴文的良好氛围,2011年,镇委、镇政府出台了《常平镇奖教奖学办法(试行)》,于每年教师节期间对在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师生个人进行嘉奖。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并提出:“各地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表彰奖励活动,并落实相关优待政策。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开展尊师活动,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据此,我镇在2016年《常平镇奖教奖学办法》的基础上再次对其进行了修订完善。
二、《办法》的框架
《办法》共二十四条,对适用对象、资金来源、奖励类型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适用对象:本办法奖励对象为常平镇辖区内的学校、幼儿园及其师生(含高考成绩特别优异的常平户籍学生)。
(二)奖励类型:集体及个人荣誉称号奖,高考、中考教学成绩优秀奖,公民办小学质量考核奖,教育科研奖,优秀学子奖。
(三)评审流程及奖金发放方式。每年7月底前,镇内学校、幼儿园要将本单位本学年度的奖教奖学情况以及有关证明材料,报送镇教育局会同财政分局汇总初审后,报镇党委政府联席会议审定。优秀学子奖金在每年8月下旬发放,其它奖金在每年教师节发放。
三、重点事项说明
《常平镇奖教奖学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一)适当调整了集体荣誉称号奖的奖励标准
由于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等级学校的评估,故删去重点学校、省市一级学校的字眼(幼儿园仍有评选省市一级,故保留);将新增体育类特色学校、国家或省市级文明单位纳入奖励项目;适当提高了国家、省、市级特色学校的奖励金额。修改文旨在鼓励各类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二)适当调整了高考奖奖励项目及金额
由于广东省教育厅将2018年高考上线批次调整为本科和专科两项,加上近年来在常平高中就读的常平籍学生人数客观上逐年减少,原高考奖励方案按四个批次奖励的条款已经不适应现在的高考。为进一步激励教师关注常平优秀学子的成长,推动常平教育进一步发展,适当提高了高考奖奖励金额。
(三)适当调整了优秀学子奖励项目
一是将自主招生、保送生、免试推荐生纳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香港大学正取生奖励范围。近年来,随着高校招生制度的改革,三大名校招纳自主招生、保送生、免试推荐生的人数逐年增加,根据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校招生方案可知,以上三类学生必须具备优异的学习成绩,特长才华获得国家、省市级部门嘉奖等,故此将清华大学、北京大学、香港大学自主招生、保送生、免试推荐生纳入我镇奖励范围。
二是适当取消提前批、一本生的奖励内容,将教育部发布的“双一流”大学纳入奖励名单。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要求,自2018年起高考只分本科线、专科线,没有提前批、一本的类别。故此,删除原“提前批(一本)录取的正取本科生、第一批本科录取的正取本科生”的表述及相关奖项;将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大学纳入奖励范围。同时说明,本奖励对学子取得同一学历不重复授予奖励,奖励范围不含奖励学校的分校。
(四)删除第十九条关于通过国外招生体系考取国外大学的奖励。由于国外大学招生录取途径各异,难以及时获取各国外院校排名的权威信息,也难于鉴定、判别录取证书真伪,故此删除该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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