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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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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直属各公司、基层社,新供销愉康、天润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上级关于信息化建设的精神和要求,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工作对我社系统实现科学发展的促进作用,现就加强全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我社系统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目前,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化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和潮流,信息化水平的高低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行业的经济成长能力、现代化程度和竞争力的主要标志。随着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加快及我社系统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加强信息化建设对深化体制和机制创新、提升供销社新形象、增强供销社凝聚力、提高供销社核心竞争力、促进供销事业发展壮大等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因此,全系统要进一步提高对新形势下信息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下决心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推进和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与当前我社系统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我社系统的综合实力,从而不断巩固和提升全系统的社会形象和地位。
二、加强我社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目标
我社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要紧紧围绕城市供销社这一新定位,坚持“整合资源,联合发展”的工作主线,坚持信息化建设工作为发展经济服务的总体要求,坚持“统筹兼顾、资源共享;统一管理、安全保密”的原则,以整合利用现有网络信息资源和不断完善系统服务功能为重点,不断提高信息化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实现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明显提高,信息上下传递、横向交流的渠道更加通畅,社务信息的服务效率、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成为各级党政及本系统领导了解情况、开展决策的重要渠道和有效抓手,成为本系统交流情况、共谋发展的可靠基础和重要手段。
三、进一步强化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工作措施
(一)大力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是优化我系统网络,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打造全新供销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创造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的良好环境,努力把信息化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一是大力推进电子政务的应用,结合我社实际,出台《东莞市供销社系统电子政务管理办法》(附件),充分应用信息与网络技术,实现政务与技术的有机融合,向系统各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规范、透明、高效、便捷的事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活动。二是加快办公自动化,提升工作效率,打造“速度供销”和“效率供销”,推广无纸化办公,打造“低碳供销”和“环保供销。三是加强与信息化部门和企业的联系和沟通,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和产品,提升全系统的信息化水平。
(二)大力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对企业实行信息化管理,不仅能大大降低成本,提高企业效益,而且还能帮助供销社企业大力提升企业现代管理水平,在市场竞争中谋得一席之地。因此,我们要通过引入信息化管理手段,制定和完善网络管理、数据库管理、设备管理、安全保密等有关工作程序、工作制度、技术规范,逐步使信息化建设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克服供销社系统内企业生产计划控制的模式落后、企业应变能力差、成本控制差、组织机构不合理、管理手段落后、人力资源管理落后、部门间信息沟通不够快、办公效率不够高、办公成本高等问题,为供销社参与激烈市场竞争提供现代管理保障。
(三)大力提升传统经营网络服务功能。在供销社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建立的过程中,一是运用信息化手段对系统原有的分散的经营网点进行有效整合,变“点”为“网”,着力打造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农副产品等几大现代经营服务网络。二是顺应城市化发展需要,结合供销社行业特点,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虚拟网络和实体网络、网上交易和电子商务等现代商业模式,提升供销社传统经营网络的服务水平和创利能力。三是加强与信息化管理部门和信息化企业的合作,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力量,充分利用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对供销社工作的支持,加强信息化建设,从而更好地为我社系统发展经济服务。
四、切实加强推进信息化建设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社成立全系统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市社副主任王锦绣。副组长:市社市场信息科科长陈柱安。小组成员:市社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各基层单位分管信息化工作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社市场信息科副科长温胜泉兼任,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相关工作其它科室协调配合。各基层单位要落实人员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重视和加强社务信息队伍建设,将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安排到相关工作岗位,重视对社务信息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通过开展各种培训教育,努力提升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为信息化建设夯实人才基础。
(三)加强规划制定。信息化建设工作既要立足当前,更要着眼长远,切实做好近期和远期规划的制定工作,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信息化建设工作扎实、平稳、有序推进。而且有条件的单位还可以通过建立自己的门户网站,推进电子商务的开发和应用,为促进供销社事业的发展开辟新的途径。
(四)加强考核奖励。为确保全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达到预期目标,市社将建立相应的考核评比办法和激励机制,对于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各单位也应出台相应的考核奖励制度。

附件:《东莞市供销社系统电子政务管理办法》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主题词:信息化 通知
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行政秘书科 2012年8月20日印发

附件:

东莞市供销社系统电子政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推进全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快办公自动化,提升工作效率,打造“速度供销”和“效率供销”,推广无纸化办公,打造“低碳供销”和“环保供销”,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电子政务,是指应用信息与网络技术,将管理和服务集成,实现政务与技术的有机融合,向系统内部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规范、透明、高效、便捷的事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活动。
第三条 市社从服务全局出发,着力将“东莞供销网”打造成为全系统推进电子政务和强化服务的综合平台,深入全面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办事公开、产品宣传、招商引资、电子商务等工作。
第四条 在“东莞供销网”按上级信息公开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开设信息公开栏目,并纳入全市电子监察。
第五条 可根据全系统业务发展的需要和上级相关的工作要求,在“东莞供销网”上开发OA系统、办事系统等功能子系统。
第六条 在“东莞供销网”建立全系统办公自动化平台(OA系统),推动办公自动化和无纸化办公。
第七条 市社 OA系统功能和使用规范:
(一) OA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OA邮箱、信息查询、公文办理、日常办公、会务管理、移动通讯工具(企业邮箱、上报易、信息机等)等功能。
(二)OA系统超级管理员设在市社市场信息科,负责对OA系统内OA邮箱、移动通讯工具(企业邮箱、上报易、内网信息机等)等分配使用权限给各单位终端用户,各单位要申请增加权限应提前申请。
(三)OA系统可通过全市办公自动化系统平台(市OA)短信端口和内网信息机向终端用户发送短信通知,收到短信要及时登录OA系统,接收、处置和办理各类文件,出现延误或漏收等情况要追究相关终端用户责任。终端用户需要更改手机号码等信息的,要及时向市社市场信息科报告。
(四)各单位要充分利用OA系统的公文流转、信息共享、下载等功能,实现快速高效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和横向交流。
(五)除重要文件需印发纸质红头文件外,市社发文原则上通过OA系统将文件电子版下发到各单位,各单位终端用户要及时下载并按办文流程办理并做好文件归档工作。
(六)OA系统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行身份管理和认证,用户首次登录系统应及时更换密码,并好做日常保密工作。
(七)各单位终端用户不得将进入OA系统用户名、密码透露给他人,同时不得在网吧、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和不熟悉情况的电脑上登录OA系统。
(八)市社市场信息科将对OA系统安全进行实时监控,定期进行更新及安全加固,并做好信息数据备份与恢复,确保OA系统的安全可靠。
第八条 各单位要配合电子政务管理的要求,配备必要的软、硬件设施,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应使用和安装正版软件。
第九条 有条件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和能力建设门户网站或网上办公系统,实现办公自动化和办公无纸化。
第十条 各单位可根据“整合资源、联合发展”的思路,借助“东莞供销网”的平台和市社门户网站的影响力,在“东莞供销网”上进行延展和二次开发,创建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网络平台。各单位也可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以“东莞供销网”为载体,开展电子商务、产品宣传、业务专栏、招商引资等经营服务活动。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社行政秘书科、市场信息科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2年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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