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技能人才之都”建设,推动企业和技能人才同步发展和成长,助力打造“长安技谷”,根据《长安镇技师工作站建设实施办法》(长府〔2022〕28号)、《长安镇“首席技师”评选实施办法》(长府〔2022〕29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推荐和专家评审,现对2023年长安镇技师工作站和“首席技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5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电话或书面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安分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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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安分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