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长安镇“优才卡”制度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的通知》(长府〔2021〕23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对长安镇优才卡服务补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者,可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安分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9日至3月6日
联系电话:81881176转327或81881172
联系地址:长安镇书香街278号
附件: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安分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