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组织2022年长安镇“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报的通知》(长倍增办〔2022〕5号)文件精神,企业申报及遴选程序的有关要求,经镇政府决定对:长江智能科技(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三姆森科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纳入镇倍增计划2022年试点企业名单。现按规定对2022年长安镇镇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附件:2022年长安镇镇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名单.xlsx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21日(为期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长安镇倍增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9-85533913-545
电子邮箱:bzb@dgca.gov.cn
联系地址:长安镇德政中路218号镇政府大楼5楼506室
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本人姓名,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以便核实了解相关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长安镇倍增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长安镇经济发展局代章)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