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长安镇莲花新村E区五幢2单元住宅业主拟在该栋增设电梯,根据《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修订)规定,现将增设电梯方案向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东莞市长安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项目位置
东莞市长安镇莲花新村E区五幢2单元住宅
二.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东莞市长安镇莲花新村E区五幢2单元业主
三、公示地点
东莞市长安镇莲花新村E区五幢2单元楼梯出入口处、小区公示栏,长安镇政府官网。
四、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5日,共10天。
五、公示图件
1、《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协议书》
2、增设电梯设计方案。
六、公示意见反馈渠道
1、东莞市长安镇电梯办。
2、邮寄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 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法规技术组办公室),邮编:523847
3、长安镇电梯办咨询电话:0769-82381717
七、相关说明
1、该图仅为示意图,以最终实施的图纸为准。
2、有效反馈意见期为: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5日。,逾期视为无效,不予采纳。
3、有效反馈意见:需提供书面材料,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身份证明文件、相关利害关系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
4(定版)莲花新村E区5幢二单元公示图2022091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