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长安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以下名单将从 2023年3月9日起至2023年3月18日止。
联系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0号城建大厦一楼房管组 联系电话:85848883
附件:20230223长安镇住房保障申请登记结果公示(第一百零九期).xls
长安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9日
索引号: | 1144190000733218XJ/2023-0018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3-09 |
名称: | 长安镇住房保障申请登记结果公示(第一百零九期)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3-10 | |
主题词: |
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长安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以下名单将从 2023年3月9日起至2023年3月18日止。
联系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0号城建大厦一楼房管组 联系电话:85848883
附件:20230223长安镇住房保障申请登记结果公示(第一百零九期).xls
长安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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