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根据《长安镇加快打造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长府〔2022〕18号),经《长党政办复〔2022〕698号关于调整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专项经费等四项经费资金安排计划的复函》,现拨付资助长安镇加快打造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4个,资助金额合计 18013478元。其中资助打造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项目104个,资助金额13905780元;资助支持企业开拓市场项目14个,资助金额160033元;资助鼓励行业协会举办展会或自发组团参展推广特色产业项目6个,资助金额1547665元;资助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项目5个,资助金额2400000元(详见附件)。请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做好账目处理,执行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镇经发局反映。
附件:2022年企业申请加快打造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拨付表.xls
长安镇经济发展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