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机关各部门,各社区、单位,集团公司:
《长安镇司法救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业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日
附件:
(长府〔2022〕41号)关于印发《长安镇司法救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关联链接:
【音频解读+图文解读】《长安镇司法救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
| 索引号: | 1144190000733218XJ/2022-00949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11-03 |
| 名称: | 长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安镇司法救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已失效) | ||
| 文号: | 长府〔2022〕41号 | 发布日期: | 2022-12-14 |
| 主题词: | |||
镇机关各部门,各社区、单位,集团公司:
《长安镇司法救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业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日
附件:
(长府〔2022〕41号)关于印发《长安镇司法救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关联链接:
【音频解读+图文解读】《长安镇司法救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
主办单位: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769-12345
粤公网安备44190002000375号
粤ICP备11012759号 网站标识码:4419000098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