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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218XJ/2021-00315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7-02
名称: 关于对申请2021年长安镇推动科技创新资金拟资助企业的公示
文号: 长经发〔2021〕511号 发布日期: 202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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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申请2021年长安镇推动科技创新资金拟资助企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7-0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安镇推动科技创新资助办法》(长府〔2019〕22号)(以下简称“《办法》”),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通过《办法》审核的企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至7月4日,共7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请企业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书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及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不用真实姓名反映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2021年长安镇推动科技创新资金拟资助企业名单

2021年长安镇推动科技创新资金拟资助企业名单.xls


  (此页无正文)

   联系人:李理现

   联系电话:85533913-643 

长安镇经济发展局

2021年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