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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218XJ/2020-00149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03-04
名称: 关于《长安镇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会员补贴办法》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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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安镇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会员补贴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4-27  浏览次数:-

关于《长安镇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会员补贴办法》的政策解读

  长安镇人民政府于2020年1月29日印发了《长安镇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会员补贴办法》,现就有关政策问题作以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切实保障长安镇残疾人基本权益,推进和谐建设,规范长安镇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会员补贴标准、程序和资金使用,根据《东莞市推进镇(街)康复就业工作实施方案》(东府残工委〔2010〕3号)和《长安镇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会员补贴的暂行办法》(长残字〔2014〕1号),结合长安镇实际,特制定本补贴办法。

  二、形成过程

  镇残疾人联合会负责《长安镇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会员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起草工作。经综合研究并征求镇财政分局、审计办2个单位的意见,2019年11月上旬形成征求意见稿。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12日,《办法》在镇门户网站公开征集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并已对征集结果进行公示。经2020年1月22日召开的长安镇党政人大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后,2020年1月29日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印发该《办法》。

  三、基本内容

  《办法》由补贴对象、 补贴内容、补贴标准、报名程序、发放方式、资金管理、监督管理组成,主要对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监督管理进行说明。《办法》自2020年2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2014年10月制定的《长安镇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会员补贴的暂行办法》(长残字〔2014〕1号)同时废止。


关联链接:长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安镇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会员补贴办法》的通知

                 http://www.dg.gov.cn/dgcaz/gkmlpt/content/3/3006/post_3006855.html#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