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东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部署,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使公开透明原则贯穿地方志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坚持“合法、便民、及时、准确”的原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及时发布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公示公告、工作动态等。2023年我办通过东莞市地情网共发布信息251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量为32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为164条,信息公开目录更新量为18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以规范公正为原则做好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办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起,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请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信息审核发布流程进行严格把关,落实审核发布“三审三校”机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在公文拟制过程中,对公开与保密进行同步审查,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务公开工作脱节。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部署,我办积极做好门户网页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公开平台的维护,提高平台建设水平。认真做好门户网页栏目更新,定期对门户网页各栏目开展检查,严格按时限更新栏目信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努力做好网页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随时应对突发事件,确保信息安全。更新维护“政务公开”栏目,确保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反馈及时、畅通。2023年四个季度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通报中,我办均为合格,落实了各项指标要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做好业务培训工作,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做好日常公开信息监测,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办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 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办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和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与事业发展需要还有一定差距,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下一步,市志办将进一步强化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意识,深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各项法规制度,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机制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载体,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把握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要求,做好政民互动交流工作。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的新定位,强化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提升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 (二)进一步提升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水平。积极顺应数字政府“一网统管”发展趋势,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环节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工作统计和举报办理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专项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与业务水平,加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内容涵盖市志办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莞市地情网(http://www.dg.gov.cn/dfz/)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市志办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邮编:523888,电话:0769—22831386)。 东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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