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主要职能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东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主要任务为: 根据《关于调整市志办内设机构的批复》,市志办设综合科、业务科,内设机构主要任务具体如下: 联系电话:0769—22831386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鸿福路99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 拟订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制定地方志工作制度。
(二) 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三) 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地方志文献。
(四) 组织地方志书的审查验收。
(五) 组织培训地方志编纂人员。
(六) 搜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
(七) 组织整理旧志,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
(八) 组织地情调查研究和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九)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综合科
负责党务、纪检、监察、文秘、档案、保密、财务、劳资、工青妇等工作。征集、整理、保存志书、年鉴、地方史及其他相关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开展资料年报工作,组织整理旧志。开展地方志信息化建设。临时方志馆管理。依法治志工作,为社会提供服务。
(二)业务科
组织、指导、检查和督促全市各有关单位及镇街的地方志工作。拟订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志书、年鉴、地方史和其他相关地方志文献。组织开展地情调查研究和资源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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