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大岭山镇农场社区大岭山广场南商住类更新单元“1+N”总体实施方案的批前公示
根据《东莞市城市更新单元(项目)“1+N”总体实施方案审批操作细则(修订)》(东自然资﹝2021﹞213号)的有关规定, 东莞市大岭山镇农场社区大岭山广场南商住类更新单元相关材料报送前需进行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1、大岭山镇农场社区大岭山广场南商住类更新单元改造方案;2、大岭山镇农场社区大岭山广场南商住类更新单元土地权籍调查明细表;3、大岭山镇农场社区大岭山广场南商住类更新单元房屋权籍调查表;4、大岭山镇农场社区大岭山广场南商住类更新单元地形图、控规详细图则、土规图、影像图;5、建设项目用地申请、审批表等,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2年09月23日至2022年10月07日。
二、公示方式:
(一) 网上公示:东莞市大岭山镇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dg.gov.cn/dgdlsz/gkmlpt/index#2454)。
(二)现场展示:农场社区政务公示栏、大岭山社区政务公示栏、大岭山镇农场社区大岭山广场南商住类更新单元现场。
三、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一)反馈意见提交到大岭山镇城市更新中心;
(二)将意见反馈到电话0769-85659823;
(三)将意见表邮寄到东莞市大岭山镇教育路3号大岭山镇城市更新中心(邮编:523820)。
四、个人意见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联系电话,企业意见需要提供法人资料和有效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附件.rar
2022年09月22日
(联系人:何伟杰;联系电话:85659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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