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东莞大岭山新塘兆祥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法对该医疗机构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机构名称:东莞大岭山兆祥门诊部;
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石大路(新塘段)111号;
登记号:PDY10653544190019D1102;
法定代表人:刘钊;
主要负责人:许世敏。
该医疗机构已经在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东莞市大岭山镇卫生健康局
2025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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