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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东莞大岭山黎宝生卫生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告
  • 2022-06-06 16:50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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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法对该医疗机构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机构名称:东莞大岭山黎宝生卫生所;

  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水朗村工业区厚大路旁;

  登记号:441900179935;

  法定代表人:黎宝生;

  主要负责人:黎宝生。

  该医疗机构已经在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东莞市大岭山镇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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