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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东莞大岭山黄慧娴卫生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告
  • 2022-06-06 16:50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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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的规定,依法对该医疗机构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机构名称:东莞大岭山黄慧娴卫生所;

  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百花洞村厚大路段;

  法定代表人:黄慧娴;

  主要负责人:黄慧娴。

  该医疗机构违反不按规定申请校验,在限期内仍不申请补办校验手续,我局依职权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自公告之日起,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东莞市大岭山镇卫生健康局

  2022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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