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610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02号),涉及我市3家经营单位东莞市大岭山家盛水产品档、东莞市大岭山法恒餐饮店和东莞市大岭山波士茶餐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大岭山家盛水产品档经营的“鲈鱼(大口黑鲈)”
(一)东莞市大岭山家盛水产品档经营的“鲈鱼(大口黑鲈)”(购进日期:2022-8-26)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水产品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不合格批次的“鲈鱼(大口黑鲈)”。经调查,该水产品档购进不合格批次“鲈鱼(大口黑鲈)”共8.9kg。已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样检验3kg)。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水产品档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档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处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暂无产品召回。
(四)我局已依法对水产品档进行立案处理。
二、东莞市大岭山法恒餐饮店制售的“黄金鸡蛋牛肉炒饭”和“广式腊肠炒饭”
(一)东莞市大岭山法恒餐饮店制售的“黄金鸡蛋牛肉炒饭”(加工日期:2022-9-13)和“广式腊肠炒饭”(加工日期:2022-9-13),均为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该店加工制作的产品仅销售给美团平台下单的顾客。由于美团平台个人端后台只能查询7天内的销售记录,因此无法提供2022年9月13日当天两涉案批次产品的全部营业额,但当天销售给抽检单位“黄金鸡蛋牛肉炒饭”和“广式腊肠炒饭”各2份。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再制售不合格产品,并保持加工环境整洁卫生。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处理。
三、东莞市大岭山波士茶餐厅制售的“菠萝鸡粒炒饭”和“咸鱼鸡粒炒饭”
(一)东莞市大岭山波士茶餐厅制售的“菠萝鸡粒炒饭”(加工日期:2022-9-13)和“咸鱼鸡粒炒饭”(加工日期:2022-9-13),均为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餐厅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当事人制售的产品销售给美团订餐及到店堂食的顾客。经查询电脑后台销售记录(含网络销售和堂食),于2022年9月13日当天仅销售了2份“菠萝鸡粒炒饭”和2份“咸鱼鸡粒炒饭”,4份均为抽样样品。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餐厅停止再制售不合格产品,并保持加工环境整洁卫生。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餐厅进行立案处理。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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