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43号),涉及我市6家经营单位东莞市大岭山齐力海鲜店、东莞市大岭山张良水产品店、东莞市大岭山小张光鸡档、东莞市大岭山高龙食品店、东莞市大岭山珍见鱼档、东莞市大岭山寿南水产品档。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大岭山齐力海鲜店经营的“鲈鱼(淡水鱼)”
(一)东莞市大岭山齐力海鲜店经营的“鲈鱼(淡水鱼)”(购进日期:2022-05-22)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不合格批次的“鲈鱼(淡水鱼)”。经调查,该店购进不合格批次“鲈鱼(淡水鱼)”共19kg。已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样检验3kg)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处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暂无产品召回。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处理。
二、东莞市大岭山张良水产品店经营的“泥鳅”
(一)东莞市大岭山张良水产品经营的“泥鳅”(购进日期:2022-05-22)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不合格批次的“泥鳅”。经调查,该店购进不合格批次“泥鳅”共6.6kg。已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样检验3kg)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处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暂无产品召回。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处理。
三、东莞市大岭山小张光鸡档经营的“乌鸡”
(一)东莞市大岭山小张光鸡档经营的“乌鸡”(检疫日期:2022-05-17)恩诺沙星、甲氧苄啶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不合格批次的“乌鸡”。经调查,该档购进不合格批次“乌鸡”5只(1.5kg/只),共7.5kg。已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样检验2.8kg)。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档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档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处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暂无产品召回。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档进行立案处理。
四、东莞市大岭山高龙食品店经营的“黑芝麻”
(一)东莞市大岭山高龙食品店经营的“黑芝麻”(购进日期:2022-05-11)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不合格批次的“黑芝麻”。经调查,该店购进不合格批次“黑芝麻”共5kg。已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样检验2.5kg)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处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暂无产品召回。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处理。
五、东莞市大岭山珍见鱼档经营的“泥鳅”
(一)东莞市大岭山珍见鱼档经营的“泥鳅”(购进日期:2022-5-18)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不合格批次的“泥鳅”。经调查,该档购进不合格批次“泥鳅”共6kg。已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样检验3kg)。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档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档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处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暂无产品召回。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档进行立案处理。
六、东莞市大岭山寿南水产品档经营的“泥鳅”
(一)东莞市大岭山寿南水产品档经营的“泥鳅”(购进日期:2022-5-19)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不合格批次的“泥鳅”。经调查,该档购进不合格批次“泥鳅”共6kg。已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样检验3kg)。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档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档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处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暂无产品召回。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档进行立案处理。
七、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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