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申请登记结果公示
根据《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东府〔2016〕110号)、《东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东府〔2016〕111号)、《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38号令),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大岭山住房规划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以下名单将从 2020年12月31日起至2021年1月9日止,在大岭山网上公示10天,网址:(http://www.dg.gov.cn/dalingshan/index.html)
联系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住房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8335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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