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申请登记结果公示
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38号令),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大岭山规划建设办公室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以下名单将从 2016年12月20日起至2017年1月5日止,在大岭山政务网上公示15天,网址:(http://www.dalingshan.gov.cn/) | ||||||||
联系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教育路3号规划建设办公室 联系电话:83354448 | ||||||||
大岭山规划建设办公室 | ||||||||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单位地址 |
缴纳社保月数 |
有无自有房屋 |
符合保障条件 |
备注 |
1 |
郑大朋 |
342201********1652 |
东莞市春荷顾问有限公司 |
东莞市大岭山镇新塘工业区 |
55 |
无 |
公租房 |
新就业 |
2 |
郑叔琴 |
420682********0028 |
东莞市春荷顾问有限公司 |
东莞市大岭山镇新塘工业区 |
76 |
无 |
公租房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