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选房登记结果公示
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38号令),现对申请对象的选房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东莞市大岭山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以下名单将从 2016年9月12日起至2016年9月26日止,在中国东莞大岭山网上公示15天,网址:(http://www.dalingshan.gov.cn/)
东莞市大岭山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配租排序 |
配租对象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保障 类别 |
公租房 项目名称 |
户型 |
面积㎡ |
租金 元/㎡ |
房号 |
备注 |
1 |
温辉涛 |
男 |
422101********0413 |
公租房 |
新世纪岭居 |
一房一厅 |
69.63 |
13 |
130栋2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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