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625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43号),涉及东莞市大岭山信益副食店。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东莞市大岭山信益副食店经营的“辣椒干”
(一)东莞市大岭山信益副食店经营的“辣椒干”
(购进日期:2024-06-12),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1.91g/kg)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 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在该店现场发现有不合格批次的“辣椒干”2.74kg。经调查,该店购进涉案批次“辣椒干”共5kg,其中销售了1.5kg给抽检单位,销售给了0.76kg给散客,其余的2.74kg被我局依法扣押。当事人提供了进货单据,但未能提供相关合格证明文件。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处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暂无产品召回。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处理。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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