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614号)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1期),涉及我市1家经营单位:东莞市果饮食品有限公司。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果饮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的“椰奶冻粉(固体饮料)”
(一)抽检基本情况。东莞市果饮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的“椰奶冻粉(固体饮料)”(生产日期:2023-08-25),经抽样检验,蛋白质项目不符合 GB/T 29602-2013《固体饮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该公司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情况。东莞市果饮食品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对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二、对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处贰仟元(¥2000)的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柒佰陆拾元(¥760)。以上罚没款合计贰仟柒佰陆拾元(¥2760)。《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处罚〔2024〕260218024号)。
(三)原因排查及该司整改情况。该司购进涉案批次产品后便存放于阴凉干燥处,直至销售并未对其改变过本质或拆开过包装,所以导致该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应是生产环节所造成。但该公司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导致未能保证所购进产品是合格的。事后该公司将务必履行查验义务,严格落实并遵守食安法相关规定。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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