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657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77号),涉及东莞市大岭山正明蔬菜档。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大岭山正明蔬菜档经营的“白豆角”、“花豆角”
(一)东莞市大岭山正明蔬菜档经营的“白豆角”(购进日期:2023-08-28)、“花豆角”(购进日期:2023-08-29)经抽样检验,均是倍硫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菜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的“白豆角”、“花豆角”。经调查,该菜档购进涉案批次“白豆角”3.75kg、“花豆角”5.35kg,已全部销售完毕(含分别销售给抽样单位的各3kg)。当事人未能提供被抽检产品的进货单据等相关资料。
(三)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菜档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菜档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处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暂无产品召回。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菜档进行立案处理。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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