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635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40号),涉及东莞市大岭山祥发海鲜店、东莞市大岭山伟忠蔬菜档及东莞市大岭山天旺蔬菜档。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大岭山祥发海鲜店经营的“花甲”
(一)东莞市大岭山祥发海鲜店经营的“花甲”(购进日期:2023年4月22日),氟苯尼考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的“花甲”。经调查,该店购进涉案批次“花甲”共10kg,已全部销售完毕(含销售给抽样单位的4kg)。当事人提供了上述涉案批次产品的进货单。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处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暂无产品召回。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处理。
二、东莞市大岭山伟忠蔬菜档经营的“荷兰豆”
(一)东莞市大岭山伟忠蔬菜档经营的“荷兰豆”(购进日期:2023-04-20),多菌灵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菜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的“荷兰豆”。经调查,该菜档购进涉案批次“荷兰豆”共25kg,已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样检验3kg)。当事人未能提供被抽检产品的进货单据等。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菜档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菜档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处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暂无产品召回。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菜档进行立案处理。
三、东莞市大岭山天旺蔬菜档经营的“葱”
(一)东莞市大岭山天旺蔬菜档经营的“葱”(购进日期:2023-04-20),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菜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的“葱”。经调查,该菜档购进涉案批次“葱”共9kg,已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样检验3kg)。当事人未能提供被抽检产品的进货单据等。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菜档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菜档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处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暂无产品召回。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菜档进行立案处理。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