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35号)(2023年第36号),涉及东莞市大岭山湘岳食品批发部、东莞市大岭山长文果业经营部、东莞市大岭山小雨水产品批发行及东莞市大岭山宏城水产品档。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大岭山湘岳食品批发部经营的“火培鱼”
(一)东莞市大岭山湘岳食品批发部经营的“火培鱼”(购进日期:2022-12-15),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批发部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的“火培鱼”。经调查,该批发部购进涉案批次“火培鱼”共39kg,已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样检验1kg)。该批发部未能提供产品供应商的相关资料及进货单据。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批发部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批发部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处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暂无产品召回。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批发部进行立案处理。
二、东莞市大岭山长文果业经营部经营的“哈密瓜”
(一)东莞市大岭山长文果业经营部经营的“哈密瓜”(购进日期:2023-04-11),乙酰甲胺磷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经营部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的“哈密瓜”。经调查,该经营部购进涉案批次“哈密瓜”共17.5kg,其中销售了给抽检单位10kg,自用了3kg,剩余的4.5kg也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未能提供了涉案批次产品的进货单据及供应商相关资质。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经营部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经营部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处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暂无产品召回。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经营部进行立案处理。
三、东莞市大岭山小雨水产品批发行经营的“泥鳅”
(一)东莞市大岭山小雨水产品批发行经营的“泥鳅”(购进日期:2023-04-13),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批发行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的“泥鳅”。经调查,该批发行购进涉案批次“泥鳅”共10kg,已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样检验3kg)。当事人未能提供了涉案批次产品的进货单据及供应商相关资质。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批发行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批发行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处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暂无产品召回。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批发行进行立案处理。
四、东莞市大岭山宏城水产品档经营的“泥鳅”
(一)东莞市大岭山宏城水产品档经营的“泥鳅”(购进日期:2023-04-23),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的“泥鳅”。经调查,该档购进涉案批次“泥鳅”共7.5kg,已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样检验3.1kg)。当事人提供了涉案批次产品的进货单据及供应商证照。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档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档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处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暂无产品召回。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档进行立案处理。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