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613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06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单位东莞市大岭山潮香源饮食店。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 东莞市大岭山潮香源饮食店经营的“鸡蛋”
(一)东莞市大岭山潮香源饮食店经营的“鸡蛋”(购进日期:2022-09-20),甲硝唑项目和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饮食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不合格批次的“鸡蛋”。经调查,该饮食店购进不合格批次“鸡蛋”1件(36kg/件),抽样检验了4kg,剩余32kg已制作成肠粉销售。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购进和再销售不合格批次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处理。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