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03号),涉及我市2家经营单位东莞市大岭山味达香餐饮店和广东天和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分公司。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大岭山味达香餐饮店制售的“鸡蛋炒饭”和“牛肉青菜炒饭”
(一)东莞市大岭山味达香餐饮店制售的“鸡蛋炒饭”(加工日期:2022-9-13)和“牛肉青菜炒饭”(加工日期:2022-9-13),均为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该店仅经营网络外卖订餐平台,无堂食。由于美团平台个人端后台只能查询7天内的销售记录,因此无法提供2022年9月13日当天两涉案批次产品的全部营业额,但当天销售给抽检单位“鸡蛋炒饭”和“牛肉青菜炒饭”各2份。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再制售不合格产品,并保持加工环境整洁卫生。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处理。
二、广东天和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分公司经营的“沙甲”
(一)广东天和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分公司经营的“沙甲”(购进日期:2022-08-16)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不合格批次的“沙甲”。经调查,该公司购进不合格批次“沙甲”共5kg(含前一天未销售完的2kg沙甲)。已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样检验3.008kg)。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公司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公司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处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暂无产品召回。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处理。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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