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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605号)
  • 2023-01-06 16:52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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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60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单位东莞市大岭山祥兴水果店。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大岭山祥兴水果店经营的 “小珍珠(烘炒类花生)”

       (一)抽检基本情况。东莞市大岭山祥兴水果店经营的“小珍珠(烘炒类花生)”(商标:/,规格型号:5千克/袋,生产日期:2022-5-23,标称生产者名称:惠州市柏华食品有限公司)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

       (二)对水果店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东莞市大岭山祥兴水果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及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予以处罚。鉴于当事人自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积极配合我局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和主动提供证据材料,认真分析查找原因。依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予以减轻行政处罚。综合本案事实和裁量,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对当事人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二、对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处壹仟元(¥1000)的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壹佰元(¥100)。以上罚没款合计壹仟壹佰元整(¥1100)。《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处罚〔2022〕261013792号)

       (三)原因排查及水果店整改情况。该店在收到不合格批次的“小珍珠(烘炒类花生)”检验报告后,立即对已销售的不合格批次产品进行召回,并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该店供述涉案产品为拆袋散装销售产品。由于长期潮湿、炎热天气形成的环境不利于产品的储存,从而导致产品的过氧化值超标。该 店表示往后会注重储存环境,且一定严格建立和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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