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638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57号),涉及我市4家经营单位东莞市大岭山冠扬海鲜档、东莞市大岭山万勇鱼档、东莞市大岭山红艳水产品店和东莞市大岭山宏城水产品档,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大岭山冠扬海鲜档经营的“泥鳅(淡水鱼)”
(一)东莞市大岭山冠扬海鲜档经营的“泥鳅(淡水鱼)”(购进日期:2022-07-04)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海鲜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不合格批次的“泥鳅(淡水鱼)”。经调查,该海鲜档购进不合格批次“泥鳅(淡水鱼)”共8kg。已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样检验3kg)。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海鲜档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海鲜档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处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暂无产品召回。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海鲜档进行立案处理。
二、东莞市大岭山万勇鱼档经营的“泥鳅(淡水鱼)”和“牛蛙”
(一)东莞市大岭山万勇鱼档经营的“泥鳅(淡水鱼)”(购进日期:2022-07-04)和“牛蛙”(购进日期:2022-07-03),均为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鱼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不合格批次的“泥鳅(淡水鱼)”和“牛蛙”。经调查,该鱼档购进不合格批次“泥鳅(淡水鱼)”共3.5kg,已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样检验2.5kg);购进不合格批次“牛蛙”共5kg,已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样检验2.7kg)。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鱼档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鱼档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处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暂无产品召回。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鱼档进行立案处理。
三、东莞市大岭山红艳水产品店经营的“泥鳅(淡水鱼)”
(一)东莞市大岭山红艳水产品店经营的“泥鳅(淡水鱼)”(购进日期:2022-7-3)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水产品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不合格批次的“泥鳅(淡水鱼)”。经调查,该水产品店购进不合格批次“泥鳅(淡水鱼)”共10.15kg。已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样检验2.5kg)。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水产品店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处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暂无产品召回。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水产品店进行立案处理。
四、东莞市大岭山宏城水产品档经营的“泥鳅(淡水鱼)”
(一)东莞市大岭山宏城水产品档经营的“泥鳅(淡水鱼)”(购进日期:2022-7-7)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水产品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不合格批次的“泥鳅(淡水鱼)”。经调查,该水产品档购进不合格批次“泥鳅(淡水鱼)”共6.85kg。已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样检验2kg)。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水产品档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档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处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暂无产品召回。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水产品档进行立案处理。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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